1、债务合同的约束。当公司签订长期借款协议、债券协议、优先股协议以及租赁契约等外部融资协议时,常常会应对方的要求,接受一些限制股利支付的条款,这使得企业只能采取低股利政策。这些限制性条款主要表现为:只能以长期借款协议履行后所产生的收益支付股利,而不能动用在此之前的留用利润;除非公司的盈利达到一定水平,否则不得发放现金股利:当净营运资本低于某一下限时不能支付股利;只有在优先股股利全部支付后才能支付普通股现金股利;将股利发放额限制在某一盈利额或盈利百分比上。
由此可见,确定股利政策需要考虑许多因素而这些因素往往又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其影响也不可能完全用定量方法来分析,所以利政策的制定主要依靠对具体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进行定性分析,以实现各种利益关系的均衡。记账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