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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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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转移价格的类型

发布日期:2019-09-07  编辑:毛春华 王婉秋
        一般来说,内部转移价格分为市场价格、协商价格、双重价格、成本价格四种基本形式。工商注册有汇嘉
       市场价格——是根据产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作为基价的价格。采用市场价格,一般假定各责任中心处于独立自主的状态,可自由决定从外部或内部进行购销,同时产品或劳务有客观的市价可采用。
 

 
       协商价格——也可称为议价,是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以正常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定期共同协商所确定的为双方所接受的价格。采用协商价格的前提是责任中心转移的产品应有在非竞争性市场买卖可能性,在这种市场内买卖双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买卖这种中间产品。
       通常,协商价格的上限是市价,下限是单位变动成本,具体价格应由各相关责任中心在这一范围内协商议定。当产品或劳务没有适当的市价时,也只能采用以议价方式来确定。通过各相关责任中心的讨价还价,形成企业内部的模拟“公允市价”,作为计价的基础。
       协商价格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协商定价的过程要花费人力、物力和时间;二是协商定价各方往往会相持不下,需企业高层领导裁定,这样,弱化了分权管理的作用。
双重价格——就是针对责任中心各方面分别采用不同的内部转移价格所制定的价格。如对产品(半成品)的供应方,可按协商的市场价格计价;对使用方则按供应方的产品(半成品)的单位变动成本计价,其差额由会计最终调整。之所以采用双重价格是因为内部转移价格主要是为了对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的业绩进行评价、考核,故各相关责任中心所采用的价格并不需要完全一致,可分别选用         对责任中心最有利的价格为计价依据。双重价格有两种形式:
       (1)双重市场价格,就是当某种产品或劳务在市场上出现几种不同价格时,供应方采用最高市价,使用方采用最低市价。
       (2)双重转移价格,就是供应方按市场价格或议价作为基础,而使用方按供应方的单位变动成本作为计价的基础。
       双重价格的好处是既可较好地满足供应方和使用方的不同需要,也能激励双方在经营上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积极性。
       采用双重价格的前提条件是内部转移的产品或劳务有外部市场,供应方有剩余生产能力,而且其单位变动成本要低于市价。特别当采用单一的内部转移价格不能达到激励各责任中心的有效经营和保证责任中心与整个企业的经营目标达成一致时,应采用双重价格。

 
        成本价格——就是以产品或劳务的成本为基础而制定的内部转移价格。由于成本的概念不同,成本价格也有多种不同形式,其中用途较为广泛的成本转移价格有三种:
        (1)标准成本加成,即按产品(半成品)或劳务的标准成本加计一定的合理利润作为计价的基础。它的优点是能分清相关责任中心的责任,但确定加成利润率时,也难免带有主观随意性。
        (1)标准变动成本,它是以产品(半成品)或劳务的标准变动成本作为内部转移价格,它符合成本习性,能够明确揭示成本与产量的关系,便于考核各责任中心的业绩、也利于经营决策。不足之处是产品(半成品)或劳务中不包含固定成本、不能反映劳动生产率变化对固定成本的影啊,不利于调动各责任中心提高产量的积极性。
        (3)标准成本,即以产品(半成品)或劳务标准成本作为内部转移价格。它适应于成本中心产品(半成品)的转移。其优点是将管理和核算工作结合起来,可以避免供应方成本高低对使用方的影响,有利于调动供需双方降低成本的积极性。记账报税